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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秋冬季森林防火实行零报告制度
从10月1日开始,陕西省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。日前,陕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通知,对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。
通知要求,各地要严格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体系,要按照“谁所有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,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乡镇、村组、农户和每一个山头、地块,真正建立起“群众广泛参与、社会积极支持、部门齐抓共管、政府全面负责”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。各地要适时发布防火戒严令,加强监管,在高等级火险期,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。尤其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、重要时段和地段,要采取超常规的预防措施,彻底消除各种火险隐患,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用火行为的发生。要认真贯彻“预防为主,积极消灭”的方针,强化扑火安全教育。发生森林火灾时,严格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同志担任现场指挥员,严格禁止组织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幼参加扑火,确保扑火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。
森林防火期内,各级森林防火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,及时、准确上报各种火灾信息。认真落实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,需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的森林火灾,统一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上报。要认真落实防火期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,每日17时以前向省防火办上报当日情况,有灾报灾,无灾报平安。(记者 曹陇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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